数字经济成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引擎——从地方政府工作报告看如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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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数字经济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2017年,“数字经济”首次出现在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中。2019—2022年,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相继提出“壮大数字经济”“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发展数字经济不仅是各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地加速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手段,更是各地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构筑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抓手。

地方政府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

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地方政府发展数字经济,已经不是要不要发展的选择题,而是如何加快发展的必答题。新年伊始,全国各地两会密集召开。纵观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地方政府对数字经济的内涵理解得越来越深入,都在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各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形成共识的举措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国家要求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各地积极抢抓数字新基建发展机遇,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全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例如,北京提出系统推进新一代数字集群专网、边缘计算体系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据中心优化提升和算力中心统筹布局,新增5G基站1万个以上,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底座。上海提出2023年要着力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加快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国际数据港和一批数据中心、算力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广东明确提出,推进网络强省、数字广东建设,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推动5G网络实现城乡主要区域基本覆盖,加快金融、交通、能源、电力等领域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四川提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枢纽节点,算力排名全球前十的成都超算中心纳入国家超算中心序列,实施国家“东数西算”等重点工程,推进算力调度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河北提出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枢纽节点。贵州围绕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加快推进“东数西算”工程,贵安主算力枢纽项目(一期)建成投用。

二是明确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及其占比。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地方政府积极落实中央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要求,数字经济考核纳入多地的考核方案。例如,上海明确未来五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上海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8%,重庆提出到2027年数字经济占比超50%,宁夏力争到2027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0%以上。2023年,浙江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陕西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超过8%,云南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江苏力争数字经济规模突破5.5万亿元,贵州数字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0%左右,重庆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湖南提出数字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33%。

三是着力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实融合是2023年各地政府部署数字经济的重点工作。江苏提出努力建设制造强省、质量强省、“数实融合第一省”,不断巩固扩大实体经济领先优势。山西推动数实融合、数智赋能,拓展数字融合应用新场景,启动“灯塔工厂”创建行动,努力建设“两个转型”的先行区、数字经济的场景地标、数实融合的示范标杆。未来5年,天津将实施智能制造赋能工程,创建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广东提出,实施制造业当家“一把手”工程,培育壮大关键软件、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产业,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新推动5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带动10万家中小企业“上云用云”,支持佛山、东莞打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城市。重庆提出,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培育更多具有竞争力的“重庆智造”“重庆创造”品牌,力争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达到28%。浙江提出,2023年培育超百亿元数字企业40家,新增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150家。福建提出,打造大数据、物联网、卫星应用等千亿产业集群,2023年组织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1000项以上,突出培育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以上、“小巨人”企业100家以上。2023年,安徽要实现3万家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应用和改造,支持中小企业用平台,实现7000家以上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推广应用数字化软件服务包3万个以上。四川提出,推动建设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国家示范区,2023年新增3万家上云企业,力争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以上。陕西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融合应用,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推进大数据、软件信息服务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云南集聚发展电子信息制造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加快打造智能终端制造、数据服务和人工智能语音等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卫星应用产业。

四是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各地积极落实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例如,天津大力发展以产业互联网为主导的平台经济。安徽明确提出发展平台经济的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建设羚羊工业互联网等平台,强化要素汇聚耦合,推动科技、产业、资本直通;做优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体系,加强对知名大平台和细分领域龙头平台的引进合作,新增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10家;构建中高端消费品保税展示交易、新型易货贸易等平台。上海提出推动一批航运公共服务平台做强做优,加快打造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高水平建设一批专业贸易平台和国别商品交易中心,搭建区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

五是积极布局数字经济的新赛道。数字经济本身是当前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新赛道”,各地蓄势发力数字经济的细分赛道,抢抓未来产业新机遇。例如,北京积极布局互联网3.0等新赛道,广东要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基因技术、深海空天等领域抢占制高点。上海确立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四个经济发展的“新赛道”,在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的未来产业五大领域加速布局。江苏提出做强做优“数智云网链”等新兴数字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代半导体、元宇宙等未来产业。河南省将以软件服务、人工智能、区块链、先进计算、半导体等为重点,突破提升电子核心产业;开展先进计算、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坚,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湖北超前布局量子信息、类脑科学、元宇宙等未来产业。湖南省继续实施100个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建设15个新型数据中心和全球新一代互联网辅根节点,打造全国先进绿色算力枢纽和国际领先的算法创新中心、全国信创产业基地,打造数字湖南十大应用场景。陕西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四川加快突破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前瞻布局先进计算、量子通信、工业元宇宙、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安徽提出,壮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建设使用海外仓350个以上,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30%以上。福建布局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元宇宙等未来产业。元宇宙是各省市比较重视的产业,上海、福建、吉林、江苏、四川、山东、河南均提出前瞻性布局元宇宙产业。

六是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让数据“存起来”“跑起来”“用起来”,挖掘数据潜力成为各地打造新引擎的重要途径。例如,北京提升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能级,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广东支持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建设,加强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共享利用,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四川提出发展国家级天府数据中心集群,有序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河南以整合利用数据资源、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探索数据交易服务等为重点,加快发展数据服务产业。重庆壮大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重庆中心,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流程再造、业务协同,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商业数据开发利用,深化拓展中新国际数据通道应用。天津开展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做大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

从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可以看出,数字经济成为各地发展经济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共性抓手,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投身到了数字经济发展的“锦标赛”当中,将开启我国数字经济新一轮快速发展进程。

从数字经济发展规律

趋势看地方政府布局数字经济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数字经济已成为国家、区域、企业发展的分水岭,正在加快市场主体之间核心竞争优势的此消彼长,正在改变全球竞争格局、重构区域之间的竞争优势。中国正在探索数字经济的独特发展道路,国内各省(市)也在积极培育自己的竞争优势。各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数字经济的工作部署,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充分理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二是科学分析本省(市)数字经济的发展基础和落实已有政策中关于数字经济的部署;三是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规律趋势、抢占发展先机。

从定性目标、定量目标两个角度,党中央、国务院对2025年和2035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有明确的部署。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0月18日主持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三个有利于”),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三大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两个融合”),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二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部署。“十四五”规划纲要将“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单独成篇,明确要求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20年的7.8%提升至10%,列出了七大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十大数字化应用场景,构建数字规则体系,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从发展速度上提出“加快发展”,发展方向上强调“深度融合”,发展战略上要求提升国际竞争力。三是《“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等专门规划对数字经济的部署。例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取得显著成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初步形成,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2035年,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围绕数据要素市场、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化、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等五个方面,规划明确了2025年的预期性指标,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达到14万亿元,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达到45%,全国网上零售额达到17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46万亿元等。2022年10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指出我国数字经济存在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等问题,并从八个方面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省(市)对辖区数字经济发展进行科学评价,制定了自己的发展规划、促进条例、行动方案等。这也是各省(市)布局数字经济工作的重要依据。一是各地开始科学评价辖区内数字经济发展。2021年,湖南省工信厅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组织编制了《湖南省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年)》,对该省各市(州)的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进行了测算。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的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18年12月,浙江省经信厅、省统计局制定了《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试行)》。2022年7月,江苏省统计局等单位颁布了《江苏省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这些评价办法旨在科学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全面反映各地发展成效。北京、浙江、江苏、福建、四川等省(市)发布了评价报告。二是各地发布了发展规划、行动方案的政策文件。2018年8月,《广西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8—2025年)》是最先发布的地方发展数字经济的规划,该规划在2021年进行了修订。2021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广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19—2022年,各省(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密集出台数字经济政策,国内31个省(市)都发布了“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或行动方案。三是在国家政策导向下,2020年以来,浙江省、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河北省、江苏省、北京市、山西省等近20省(市),出台发展数字经济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各地结合辖区实际作出数字经济立法安排,既在行政区域内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支撑保障,也为国家层面的数字经济法律法规的出台作出了有益探索。

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熟练掌握数字技术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路径,才能推动数字经济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主要体现在数字技术和经济形态两个层面。数字技术的典型特征是指数增长,在计算(Compute)、带宽(Bandwidth)、网络(Network)、数据(Data)和能耗(Energy)等方面分别有摩尔定律、吉尔德定律、梅特卡夫定律、“大数据定律”和库梅定律。这是数字技术发展和应用的五个基本定律,我们可将之合称为“CBNDE定律”。其中,摩尔定律(1965年)是数字技术的核心准则,被表述为“集成电路上晶体管数量每18个月翻一番”。把握好摩尔定律,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于实现数字经济发展变道超车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吉尔德定律(2000年)认为,带宽的增长速度至少是计算机的三倍,即“主干网的带宽每6个月增长一倍”。梅特卡夫定律(1993年)认为,一个网络的价值等于该网络内节点数的平方。大数据定律尚未命名,但业界公认“全球数据量每两年翻一番”。库梅定律(2010年)表明,计算机的能源效率大约每18个月翻一番,即计算设备的耗电量每18个月就会下降一半。数字技术的CBNDE定律实际上是经验法则,但是,技术的变革和演进是复杂的,随着新技术的研发和集成,数字技术有可能出现新的发展规律。

从经济形态来看,数字经济将有可能不再按照工业经济时代的三次产业进行划分,呈现场景化、平台化、生态化、数智化的发展规律。一是生产和生活呈现出数字化应用及其数字化场景。技术群落将企业活动的边界不断拓展,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模糊生产、消费、服务等边界,业务系统利用数据和系统实现大集成、大融合,生产和生活都在各类数字场景中完成。例如我国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了建设数字经济的十大应用场景。二是资源配置平台化。数字平台整合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环节,产业链和上下游企业主要依靠平台进行资源配置。经济平台化使得资源配置扁平化,国家之间发展经济的竞争重心从产品竞争、技术竞争、商业模式竞争、产业链和供应链竞争,逐步演进为大型互联网平台及其生态体系竞争。三是经济环境生态化。智能互联不断放大和扩散“平台+生态”产生的价值和利益,拥有技术和数据优势的平台驱动生态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共享、互补和普惠,网络协同效应、蒲公英效应和生态竞争等加剧。生态化不断强化跨界融合,颠覆性创新不断涌现,进一步推动更多的技术、业态和模式创新,变革经营管理模式。四是智能经济是工业经济完成数智化转型后的数字经济成熟形态。与工业经济的工业化概念相类似,数智化是数字经济创造的新价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以及从事数字经济的就业人数在总就业人数中的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未来的经济社会是物理世界、数字世界和意识世界构成的复杂世界。例如,元宇宙可以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无缝融合,有可能成为数字经济的未来载体和重要形态。

从以上三个维度考察各省(市)关于2023年及今后五年中发展数字经济的工作安排发现,其中也存在不足,有必要优化和改善的工作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重视发展硬件技术和数字基础设施,对操作系统、工业软件等重视不够。各地对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成熟的数字技术和数字基础设施加大投资,对云计算、数字孪生、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提及不多。仅有广东、重庆、陕西、安徽、内蒙古等地,对工业基础软件、关键软件、信息软件等作出了安排。

二是对数字平台及平台的作用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北京、广东、天津、山西、福建等少数省(市)提及平台企业发展,但没有具体的支持平台企业发展的措施。全国大部分省(市)都提出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行业级和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但可行性有待研究。各省(市)对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和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作用加深了认识,安徽、天津、宁夏等少数省(市)提出对产业互联网进行探索,如天津提出“大力发展以产业互联网为主导的平台经济”。

三是对上云用数赋智等数字化转型服务重视不够。例如,上海、北京等少数省(市)提出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安徽、内蒙古提出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广东、上海、重庆、浙江、陕西、辽宁等提出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只有山西、陕西提出了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做好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四川、吉林、宁夏、贵州、海南等少数省(市)提及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但没有出台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倡议和构建“政府引导—平台赋能—龙头引领—机构支撑—多元服务”的联合推进机制的具体措施。

四是对融合发展的范围、方式和路径缺乏安排。各省(市)都提及各类融合发展,但对融合发展(三产融合、线上线下融合、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等)的规律趋势有待进一步分析。在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加速融合,数据要素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缺乏探索。

五是对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重视不够。仅有安徽、上海、北京、浙江、辽宁等少数省(市)提出,做大做强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装备、软件、工业互联网等数字产业集群。江苏提出了制定落实重点集群国际竞争力提升方案。

六是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缺乏部署。仅有广东、上海、重庆、北京、湖南、江苏等省(市)提及“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但并没有具体的措施。没有省(市)部署完善数字经济治理的相关工作。

地方政府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建议

政策是影响数字经济的重要因素。自2015年我国提出“国家大数据战略”以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在不断深化和落地。在国家层面,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不断由务虚转向务实,由框架性政策深入到智能制造、数据要素、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在地方层面,地方政府配合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定动作”,因地制宜通过“自选动作”打造各地的特色发展模式。

当前,各省(市)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建议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尊重市场规律,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在市场准入条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制定数字经济领域的企业行为负面清单。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数字经济治理能力的优化提升,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构建与平台企业成长特征相契合的多元化融资体系,既要通过引导基金、税收优惠和财政倾斜等举措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更要帮助平台企业利用多层次、灵活的国内外资本市场等直接融资方式。在数字基础设施、关键性数字技术和基础软件研发等方面创新支持的方式,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场景应用的良性互动创造条件。地方政府通过颁布“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方式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值得肯定和推广,国家层面的促进数字经济的法律法规也应该加快研究和出台的步伐。

二是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市场化的平台型企业是数字经济中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建议将数字平台视为重要的创新组织,支持大型数字平台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创新,鼓励数字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数字平台跨界融合功能,加强数字生态共同体建设。促进政务平台和平台企业深度融合,探索多领域跨界合作,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文旅融合、城乡融合等新融合形式。加大力度建设平台企业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和总结数字经济新业态的技术特征、成长机制与发展趋势,打造可复制、通用性高的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解决方案。支持数字平台充分整合全价值链上下游资源,搭建集创意设计、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品牌推广、人才交流等于一体的平台载体。

三是将电子商务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作为数实深度融合的主要载体。培育互联网平台,把传统产业范畴内的企业纳入平台生态,实现技术、数据、金融和基础设施等多维度赋能,这是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的重要途径。促进电商平台等消费互联网升级,激发智能终端、本地电商、直播带货、数字内容、文化创意等领域的数字经济消费需求,推动消费互联网平台向产业互联网平台转型。各地要脚踏实地、因企制宜,不能为数字化而数字化。中西部地区应更加重视电子商务对产业融合、农业发展、扩大下沉市场的作用,东部地区和工业基础好的城市应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探索智能制造、数字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深度融合。

四是因地制宜、积极促进新兴数字产业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两大动力,技术创新需要从中长期进行布局,短期有必要加强智能制造、智慧文旅、智慧医疗等基于应用场景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依据自身的禀赋条件与比较优势,东部地区发展数字产业及其集群,中西部地区在传统产业与数字技术融合、电子商务等方面下功夫。中央加强统筹、地方强化协同,降低邻近省份之间的产业结构趋同程度,形成产业结构协同互补的区域结构格局。各地依托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集群,拓展延伸产业链上下游,构筑竞争新优势。

五是充分挖掘和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潜力。地方政府既要重视培育、壮大公平公开开放的数据要素市场,更要重视数据要素与数字技术结合,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的应用场景打造和模式创新。建议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通过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对外提供各类数据服务和数据产品。促进各类数据深度融合,在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交通、科技、通信、企业投融资、普惠金融等领域推进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障和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六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建议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数字经济领先企业,发挥领先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生态共同体。通过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搭建数字赋能平台、培育成熟产业生态,引导和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国际化的数字产业集群。协同打造产业集群物理和数字“双空间”,重点打造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大力支持“数字化出海”与“出海数字化”,全面提高数字产业和数字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和支持本土平台企业更多地参与国际数字经济发展组织与数字经济规则谈判,在数字服务税、跨境数据流动、隐私合规等领域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与决策权。

数字经济已经进入深化应用、规范发展和普惠共享的发展新阶段,为各地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机遇。2023年,在各省(市)的共同努力下,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的融合将进一步加深并呈现新局面,数字经济将成为强信心、稳经济和促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力量。

作者:欧阳日辉,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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