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系统新增动态监测户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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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户,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点击下图"新增低收入群体"按钮,进入新增页面。
第二步:输入户主姓名及身份证后点击新增按钮。
第三步:完成相应信息录入并保存。
第四步:如果出现以下提示:
请点击右上角X返回之前列表,并点击调整行政区划按钮,可以把需要修改的农户信息调整到所管辖的行政区划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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